关于申报2017年市工业企业发展
专项资金(技术改造)的补充通知
各县(市)区经济局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经济保增长工作任务,更大范围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扶持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,确保我市工业经济健康运行,现组织申报第二批2017年工业企业专项资金(技术改造)项目,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当年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,完成项目备案、环评、规划及土地等前期工作程序,2017年可以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,2018年可新增经济效益,择优给予补助。
二、申报要求、程序和时间
拟申报项目都要通过县(市)、区逐级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申报,正式行文,所有材料一式三份,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(请将申报汇总表加盖县(市)区公章,于12月18日上报)。
三、申报材料
2017年吉林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(技术改造)项目汇总表
资金申请报告(需胶装成册)
联系人:赵广富 联系电话:62024238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